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莆田鸿达牧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3民终136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福建莆田鸿达牧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建洪,董事长。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上诉人福建莆田鸿达牧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2019)闽0305民初346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福建莆田鸿达牧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陈志华 审判员吴远征 审判员陈凡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廖彦骅 |
| 裁判日期 | 2020-04-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