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信支行
上饶市立天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立天唐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新余市立天唐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上饶市立天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1433.06元,减半收取计5716.53元,由上诉人上饶市立天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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