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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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楚雄市鹿城建筑工程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683元,由上诉人楚雄市鹿城建筑工程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觉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原审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原审陇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8-11-09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