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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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 广西防城港德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查封期限为自本院实际查封之日起计三年。 上述保全标的额为73594.5元,以73594.5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755.95元,由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支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2-07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