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阜新市启航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 阜新煜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原告阜新煜科化工有限公司车辆损失费2000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阜新煜科化工有限公司剩余损失4.5847万元(4.7847万元-2000元)。 上述一、二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