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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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海城市富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海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海城市富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9年2月28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二、位于老客运站楼西楼口二层两户住宅(面积72.6平方米)归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