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圣迪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任丘市兴海建材租赁站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云南圣迪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任丘市兴海建材租赁站租金682185.07元、赔偿费82704.62元、违约金150000元,合计914889.69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724元,由被告云南圣迪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376,元,由原告任丘市兴海建材租赁站负担3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