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昌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申请执行人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昌国土资监字(2018)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二、限被执行人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6.21亩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7322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缴纳罚款216177.40元。

执行费3143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4-02
发布日期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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