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荆门乾正资产评估事务所
钟祥市冷水建筑工程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钟祥市冷水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原告***工资款10806元;

二、被告钟祥市冷水建筑工程公司返还原告***材料款1182元,汽油费48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一、二项判决限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54元,由原告***负担3000元,被告钟祥市冷水建筑工程公司负担275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01
发布日期 2020-06-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