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石嘴山市世纪春天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嘉宁兴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石嘴山市世纪春天商贸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宁夏嘉宁兴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100000元、负担执行费1400元,合计101400元;

二、如被执行人石嘴山市世纪春天商贸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一项履行义务,则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石嘴山市世纪春天商贸有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101400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提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07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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