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桦甸市起同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桦甸市起同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名下[吉(2017)桦甸市不动产权第XXX号,房屋建筑面积2409.75平方米]房屋的房籍查封。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桦甸市起同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名下[吉(2017)桦甸市不动产权第XXX号,房屋建筑面积1921.92平方米]房屋的房籍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06-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