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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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石嘴山市东方瑞安劳务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石嘴山市环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刘某1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2元,减半收取计46元,由原告刘某1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