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漯河市安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漯河市安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的挂靠经营合同; 二、自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将豫L×**豫L×××**6豫L76**出原告漯河市安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并交回有关营运证件。 诉讼费50元,由被告***负担(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