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交强险分项责任限额内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向原告***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35651.12元。 二、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被告***支付11190元。 三、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82元、鉴定费2720元,合计570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