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
云南朔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德阳中力伟业电力产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云南朔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3367.4元。

银行存款的保全期限为一年,动产的保全期限为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保全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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