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 云南朔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德阳中力伟业电力产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云南朔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3367.4元。 银行存款的保全期限为一年,动产的保全期限为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保全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