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南方地信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曲靖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2019)云0381民初4149号民事判决。

二、由被上诉人云南曲靖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退还上诉人***权籍费450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903元,由上诉人***负担893元,由被上诉人云南曲靖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裁判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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