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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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宇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金城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仪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拍卖被执行人四川宇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仪陇县〖(2017)仪陇县不动产权第0005137号〗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在建工程“峰景豪庭”1号楼,建筑面积5608.2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编号:建字第2017(94)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竣工日期2018年1月13日。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