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达州市达川区崇雅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
四川三国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巴中市长林瑞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巴中市长林瑞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巴中市“滨河世纪城”项目的下列房产在价值2.7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予以查封:

1、巴中市“滨河世纪城”项目A9号楼-2楼1号、-2楼2号车库、-1楼1号、-1楼2号车库、1楼1号、2楼1号、3楼1号、4楼1号、5楼1号、6楼1号、7楼1号、8楼1号、9楼1号、10楼1号、11楼1号、12楼1号、13楼1号、14楼1号、15楼1号、16楼1号、17楼1号、18楼1号、19楼1号、20楼1号、21楼1号、22楼1号、(总建筑面积共38995.11平方米)。

2、巴中市“滨河世纪城”项目A区商业楼层F8-2-1、F8-2-2、F7-3-1、F7-3-2、F8-3-1、F8-3-2、F1-(-1)-2、F1-(-1)-3、F1-(-1)-4、F3-(-1)-3、F3-(-1)-4、F4-(-1)-1、F4-(-1)-2、F4-(-1)-4、F4-(-1)-5、F1-(-2)-2、F1-(-2)-4、F1-(-2)-5、F1-(-2)-7、F2-(-2)-1、F3-(-2)-5、F4-(-2)-1、F4-(-2)-3、F4-(-2)-5、F3-(-3)-10、F4-(-3)-1、F4-(-3)-3、F4-(-3)-5,合计约10136.73平方米。

3、巴中市“滨河世纪城”项目A区F3单元-3楼22号地下车库(面积15662.97平方米)、A区F1单元-1楼26号地下车库(面积15647.91平方米)。

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出售、转让和设置抵押等他项权手续。

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四川三国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4-15
发布日期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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