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源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开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浙江源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所有的下述经营许可证。查封期限为二年。在查封期限内不得行使转让、抵押等处分权利。 1、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浙BA5700009;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号:B-ZJ-15-08-005。 二、冻结被申请人浙江源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二年。在查封期限内不得行使转让、抵押等处分权利。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19-07-17 |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