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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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
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山东永弘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593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0938元,由原告山东永弘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收到《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后,按通知规定期限、金额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用。

裁判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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