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昌县南阳轴承厂 新昌县联合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昌县日升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新昌县五娃制衣有限公司 新昌县南阳轴承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
| 法院 | 新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8)浙0624执2554号《被执行人张菊阳、张芹娟、新昌县南阳轴承厂等执行款分配方案》; 二、由本院执行局重新制作执行分配方案。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