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281执恢1304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住所地:余姚市四明西路**。组织机构代码:67123705-X。 代表人:胡坚华,该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281民初440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9月25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支付借款38627元。后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本案分得执行款38627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