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瑞安市博达真空离子镀膜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381民初14024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瑞安市博达真空离子镀膜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小芳。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月武,浙江联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瑞安市博达真空离子镀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1日立案。原告经本院合法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153元,减半收取76.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诸葛伟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李梦霞

代书记员章漪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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