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中信革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303执恢704号 申请执行人福建中信革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潘正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建中信革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潘正棋案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32582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