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宿迁市高新区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宿迁市宏源塑料有限公司 江苏中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5)宿豫商初字第0050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权利人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重新起算二年申请执行时效,并在法定申请执行时效内凭本裁定书和原执行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向本院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