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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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吉首市蓝天幼儿园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原告吉首市蓝天幼儿园已经预交,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9
发布日期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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