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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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禹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鲁1482执9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案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续行查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