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铭洋皮具商贸有限公司
新干县康乐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赣0824民初176号

原告:新干县康乐箱包皮具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康海辉,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陶伟彤,河北凯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铭洋皮具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利华,执行董事。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杰,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毛磊,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新干县康乐箱包皮具有限公司与广州铭洋皮具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聂国昭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林云莲

裁判日期 2020-01-23
发布日期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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