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 武汉中微防爆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XX支行名下的账号77×××7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账号38×××80、及中国银行XX支行账号14×××18内的存款共计人民币4,200,000元。 上述保全标的价值累计限额4,200,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4-14 |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