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明粤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百信中锦建材经销部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2018)粤0306民初19615号民事裁定书中对被申请人东莞市明粤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名下在中信银行嘉兴海盐支行×××643_000001账户的冻结;

二、解除(2018)粤0306民初19615号民事裁定书中对被申请人东莞市明粤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东莞虎门太宝支行20×××63账户的冻结。

以上解封限额为人民币1541401.63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2-26
发布日期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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