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金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宝鸡市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第一被申请人宝鸡市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5万股及股份分红款9万元。

二、查封第二被申请人***位于宝鸡市渭滨区XX路XX号楼XX单元XX号房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陕西金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4-24
发布日期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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