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宝鸡金昀商贸有限公司 宝鸡华发商贸有限公司 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房产(1、位于宝鸡市渭滨区XX路XX号XX座XX层XX号、XX号、XX号、XX号、XX号房屋;2、查封被申请人***位于宝鸡市渭滨区XX路XX号XX号楼XX单元XX号房屋)。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