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藏正达建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西藏自治区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藏0426民初16号 原告:***,男,藏族,西藏朗县人,农民。 被告:西藏正达建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基丕,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其某与被告西藏正达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0日立案。原告其某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其某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边巴次仁 审判员索朗强白 审判员许果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仁增曲珍 |
| 裁判日期 | 2020-03-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