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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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支公司赔偿***损失4704.15元;

二、驳回***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5元,由***负担5.6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支公司负担19.4元。在上述判决给付期限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支公司迳付***受理费19.4元。***已预交的受理费为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3-22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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