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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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任丘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任丘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175730.35元; 二、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681元,鉴定费7550元,共计25231元,由原告***承担2299元,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任丘市分公司承担229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