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通化县东兴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19)吉0521执87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生效后,义务人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有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的规定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1-04
发布日期 2019-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