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滨州市明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法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滨州市明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山东法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的应收账款24万元,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1720元,由申请人***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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