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3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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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揭阳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15日作出的揭府行复〔2019〕57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二、被告揭阳市人民政府应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揭阳市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