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3号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揭阳市铭湖纸业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揭阳空港经济区公共事业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揭阳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15日作出的揭府行复〔2019〕57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二、被告揭阳市人民政府应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揭阳市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20-06-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