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荆门民诚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元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804民初358号

原告:深圳市华元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仵佩,总经理。

被告:荆门民诚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艾星球,董事长。

原告深圳市华元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与被告荆门民诚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日立案。原告深圳市华元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案件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深圳市华元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代中玲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熊盼盼

裁判日期 2020-05-11
发布日期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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