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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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嘉益润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城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赤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张家口嘉益润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支付商铺管理费51,580元。 案件受理费1090元,减半收取54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