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枣阳市坤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华阳宏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枣阳市坤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武汉华阳宏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设计费15000元;

二、驳回武汉华阳宏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60元,减半收取计1730元,由枣阳市坤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30元,由武汉华阳宏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负担1600元,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9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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