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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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宜都市安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被申请人***、***为本院(2019)鄂0192执1154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 二、被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宜都市安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2019)鄂0192执1154号执行案中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被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宜都市安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2019)鄂0192执1154号执行案中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人、被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