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经二路支行 宝鸡市龙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宝鸡市海德力电动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宝鸡市龙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宝鸡市海德力电动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0919084.79元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保全费5000元,申请人已预交。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03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