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经二路支行
宝鸡市龙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宝鸡市海德力电动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宝鸡市龙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宝鸡市海德力电动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0919084.79元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保全费5000元,申请人已预交。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03
发布日期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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