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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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宝鸡鼎峰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宝鸡市盐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宝鸡市盐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2万元(1.开户行:长安银行宝鸡广元路支行,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0231;2.开户行:长安银行宝鸡广元路支行,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0961)。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