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湘潭市宏大装饰设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心连心集团有限公司
湘潭高新区尊荣商务会所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心连心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心连心集团有限公司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230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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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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