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博邦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20民终25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四川博邦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成兵,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大准,系被告公司法务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上诉人四川博邦置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2019)川2002民初599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本案。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本案按上诉人四川博邦置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王旭东

审判员林用政

审判员陈光彬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谢臻

书记员周雪萍

裁判日期 2020-04-24
发布日期 2020-06-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