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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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襄阳市方兴臻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所有的鄂AXXXX号汽车,期限为二年,限其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将该车辆及相关产权证照交付本院并存放指定地点。 限襄阳市方兴臻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十日内履行(2020)鄂0683执21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将拍卖、变卖该查封财产偿还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