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新房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金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双旭锻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
法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常州市双旭锻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800元,退还给原告常州市双旭锻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4
发布日期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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