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临汾市金蒲源煤业有限公司 洪洞县慧鹏煤化有限公司 临汾广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14)小民催字第00054号民事判决书。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临汾市金蒲源煤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8-0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