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秦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洛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洛南县永丰镇太平村村民委员会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秦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0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每月按欠款总额的1%计算,从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货款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洛南县永丰镇太平村村民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